团体道德行为准则

2010 年 12 月 1 日

2023 年 4 月 1 日修订

我们,东海东京金融集团 (*) 的高管和员工,将根据集团合规基本政策,遵守下列集团道德和行为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

我们将正确理解并遵守所有法律法规,并按照社会常识,公平、诚实地开展业务。

2。诚实公平的业务执行

我们深知作为一家以金融和资本市场参与者为中心的企业集团的社会使命,并以诚信和公平的方式开展业务。

3。建立信任

我们提供满足客户需求和能力的产品、服务、信息等,并与他们建立牢固的信任关系。

4。机密信息的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商业秘密等所有机密信息,不将其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并防止泄露给外界。

5。主动且适当的信息披露

我们努力主动、适当地披露管理政策和公司信息,并与社会进行广泛的沟通。

6。禁止混淆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以及利益冲突

我们将认识到公共和私人之间的区别,并诚信行事,以避免我们自己、公司和客户之间以及我们的客户和其他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7。防范欺诈违法行为,严厉应对

我们重视“纪律文化”,自己不参与任何不法或非法行为,忽视或隐瞒任何不法或非法行为,并迅速、严格地消除它们。

8。尊重人权

我们尊重人权,不进行任何歧视或骚扰。

9。环境保护和社会贡献

我们重视保护地球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问题,并努力作为好公民为社会做出贡献。

10。与反社会势力的对抗

我们对威胁公民社会秩序和安全的反社会势力保持坚定立场。

11。防止腐败和贿赂

我们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例如贿赂公职人员或贿赂行为(给予或接受不为社会所接受的娱乐或礼物、共谋、贪污、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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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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