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信息

隐私政策

2022 年 4 月 1 日
东海东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制定并公布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作为处理个人信息和个人编号(以下简称“个人信息等”)的政策。详细内容请参阅“个人信息的处理等”。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我公司在处理个人信息等时将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等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2。使用目的

我们将在实现使用目的必要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除非已获得同意或法律法规规定例外。个人号码只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理。
本公司使用个人信息等的目的已在我们的主页上公布。

3。由第三方提供

未经个人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除非法律要求。

4。安全管理措施

我们努力保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此外,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等的泄露,我们将实施“个人信息等的处理”中所述的必要且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对管理人员、员工等以及外包企业进行适当的监督。

5。持续改进

为了确保正确处理个人信息,我们公司将不时审查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并努力持续改进。

6。要求披露等的程序

当我们收到个人提出的披露、更正、暂停使用或披露向第三方提供的有关保留的个人数据的记录的请求时,我们将确认该个人的身份,并努力提供适当而及时的答复。请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提出公开等请求。披露等手续将收取规定的费用。
此外,如果我们收到披露是否拥有个人编号的请求,我们将回复您是否拥有个人编号。

7。索取有关向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的信息的程序

如果我们决定向外国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并且我们能够在事后识别该第三方,则该个人可以要求我们提供有关外国名称的信息、有关外国保护个人信息的系统的信息以及有关第三方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此外,如果我们公司向已建立符合必要标准的系统的个人提供个人数据,以持续采取与个人信息处理业务运营商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应采取的措施相同的措施(以下简称“类似措施”),则无需征得该个人的同意,但该个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下列信息。

  • ①​ 第三方系统开发方法
  • ② 第三方采取的适当措施摘要
  • ③   我们公司如何以及多久确认第三方实施适当措施的状态,以及可能影响此类措施实施的任何系统的存在和内容
  • ④ 外国名称
  • ⑤  外国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第三方实施适当措施的任何系统及其概要
  • ⑥ 是否存在妨碍第三方实施适当措施的情况及其摘要
  • ⑦   在 ⑥ 中出现问题时我公司采取的措施摘要

8。问题、意见、投诉等

如果您对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意见、投诉等,请联系以下联系点。

※ 有关个人信息等的问题、意见、投诉等

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2-5-1
taptap体育官方网站 东京金融控股综合风险与合规部

电话:03-3517-8403

或更多

关于个人信息等的处理

2025 年 5 月 1 日
东海东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本公司将在实现以下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⑴ 为了根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⑵ 向股东提供信息和服务,例如发送东海东京金融控股集团报告
  • ⑶ 收集本公司开展公共关系/IR活动等所需的统计数据等
  • ⑷ 进行东海东京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

2。关于联合使用

我们公司可能会按照如下所述共同使用个人数据。

  • ⑴ 个人信息项
    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职业、交易需求信息、交易明细、存款余额交易信息等
  • ⑵ 共同用户范围
    证券报告等中列出的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 ⑶ 使用目的
    进行东海东京金融集团全面合规、风险管理等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 ⑷ 负责管理个人数据的公司等
    我们公司

3。关于正确获取个人信息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我们公司在实现我们的业务和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在适当考虑隐私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 ⑴​ 本公司不会通过虚假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
  • ⑵  在从第三方获取个人信息时,我公司不会不公平地侵犯个人的利益。此外,我们不会从从事未经授权获取个人信息等非法活动的第三方获取信息,即使我们知道该信息是泄露的个人信息。
  • ⑶  我们公司可能会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 ① 从数据库服务提供商等第三方获取
    • ② 通过录音、图像录制、电子邮件接收等方式获取
    • ③ 从官方公报、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发布的信息获取

4。有关安全管理措施的事项

  • ⑴ 我们公司将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来管理个人数据,例如防止泄露、丢失或损坏。此外,我们将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和分包商(包括分包商等)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措施由单独的内部规定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 ⑵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制定
    为了确保正确处理个人数据,我们制定了有关“遵守相关法律和准则”、“问题和投诉联络点等”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 ⑶       制定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规定
    针对获取、使用、存储、提供、删除/处置等各个阶段,我们制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定》等有关处理方式、负责人及其职责等规则。
  • ⑷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 ① 我们建立了以个人信息保护官为首的个人数据处理管理体系。
    • ② ​ 我们定期对个人数据的处理进行自查,并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 ⑸ 人身安全管理措施

    ① ​ 我们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个人数据处理注意事项的培训。

    ② ​ 雇佣条例中规定了有关个人数据保密的事项。

  • ⑹ 人身安全控制措施

    ① · 我们已采取措施防止个人数据被无权处理的任何人查看。

    ② 我们采取措施防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电子介质、文档等被盗或丢失,并且在移动此类设备、电子介质等时,我们采取措施确保个人数据不易被识别。

  • ⑺ 技术安全控制措施

    ① 实施访问控制,以限制处理的人员和个人信息数据库的范围。

    ②  我们引入了一种机制来保护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系统免遭外部或未经授权的软件的未经授权的访问。

  • ⑻ 境外委托处理个人信息
    请参阅5。

5。向国外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

  • ⑴ ​ 在下列情况下,我公司可能会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给境外第三方。
    • ① 如果您事先同意向国外的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 ② 向位于外国的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时,该第三方已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 章第 2 节的规定,以适当且合理的方式实施了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措施,并且本公司已确保其实施。在此情况下,该信息只会提供给本公司的海外分包商(分包商包括位于国外的分包商、分包商等)。
    • ③ 如果您无法表明自己的身份
    • ④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需要保护他人的生命、身体、财产,且又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 当特别需要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且难以获得个人同意时
      • 需要配合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的人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且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可能会妨碍事务的执行时
      • 如果基于法律法规
  • ⑵ 当我们寻求个人同意向位于境外的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时,我们会提前向该个人提供该境外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第三方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可能对个人有帮助的信息。如果在获得同意时无法识别第三方,我们将提供该事实、具体原因以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信息。如果随后确定了提供信息的第三方,该个人可以向公司索取有关国家名称、该国家保护个人信息的系统以及第三方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的信息。

  • ⑶ 在符合第5⑴②条的情况下,公司将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继续实施措施。此外,如果个人提出要求,我们将根据要求提供有关措施的信息。

    • ①确认相应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影响相应措施实施的外国制度
    • ② 如果适当措施的实施受到阻碍,则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如果难以确保适当措施的实施,则停止提供个人数据

    ※ 关于“外国”中排除的“国家”
    请注意,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 条的规定,拥有被公认为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与日本处于同一水平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国家(由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确定)不属于“位于外国的第三方”的“外国”类别。

    https://wwwppcgojp/files/pdf/210101_h31iinkaikokuji01pdf

    ※ 外国考生
    以下国家是候选国家。
    美利坚合众国、新加坡、香港

    ※国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调查
    为了给企业提供参考信息,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查,并发布了一些信息,有助于您了解与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本质区别,请参考。

    https://wwwppcgojp/personalinfo/legal/kaiseihogohou/#gaikoku

6。请求披露保留的个人数据的程序

  • ⑴ · 无论是否通知使用目的,个人信息的公开、更正、追加、暂停(包括删除)、向第三方公开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的记录(以下简称“公开等”)。我们将按照当事人要求的方式立即答复您的请求(如果通过这种方式披露需要大量资金或通过这种方式披露有困难,则通过出具书面文件)。
  • ⑵ 对于披露保留的个人数据,我们将收取公司规定的费用。请注意,其他使用目的的通知、更正等请求以及停止使用等请求均不收取费用。

    • ①费用

      索赔详情 费用(含消费税)
      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信息、工作地点信息一应俱全 1,100日元
      每项除上述以外的信息 1,100日元

      * 每件商品的最低金额为 1,100 日元,根据请求的详细信息,您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以考虑邮费等。

    • ②付款方式
      作为一般规则,付款必须以现金支付(包括转入我们的银行帐户)。
  • ⑶ 通过披露请求等获得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在请求披露等程序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将用于程序调查、验证本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收取费用以及响应披露请求等。
  • ⑷ 无法披露等时

    请注意,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将无法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决定不公开等,我们会通知您并说明理由。此外,即使未公开信息,也会收取规定的费用。

    • ① 如果无法确认该人的身份
    • ② 代表提出请求时无法确认代表权限时
    • ③ 如果规定的申请表或其他所需文件不完整
    • ④ 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
    • ⑤ 如果请求的信息项与保留的个人数据不对应
    • ⑥ 有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风险时
    • ⑦  存在严重阻碍我们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的情况
    • ⑧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

7。关于联系方式

请访问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的地址和代表。
如果您对保留的个人数据的公开、保留的个人数据的披露、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或我们公司的其他个人信息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请求或询问,请联系以下联系方式。

〒103-6130
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2-5-1
东海东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风险与合规部

电话号码:03-3517-8403

接待时间: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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